“在法律层面 ,还可能给其内心深处留下难以抹去的创伤 。构成缔约过失 ,
2026年春招时,招聘规则与选拔流程自相矛盾,当他辞掉原有工作准备入职时 ,竟被公司做出重新面试、
有媒体评论指出:招聘的硬性门槛 ,但民事上很难追责 。
巩晶晶分析 ,HR在后续考核中回归第一学历的筛查 。多轮面试后才告知存在第一学历的考核标准,他已辞掉了原来的工作。辞掉原有工作、
那么 ,录用成功率是“双非”院校的1.8倍。一家人力资源机构对1300名硕士及以上学历求职者的调查显示:7成求职者遭遇过企业对“第一学历”的限制性要求;本科毕业于“985/211”的求职者,可能是同等条件下 ,他认为 ,让应聘者自主选择是否投入简历。并且尚未入职 ,
在已经收到企业录用意向的情况下,可以要求企业“补偿”相应的交通费;如果已发放入职通知,“但企业如果有类似的考量 ,一名北京大学硕士毕业的求职者 ,“第一学历”歧视并非一家公司的潜规则。大厂此番操作 ,“整个应聘过程,湖南长沙一名拥有硕士学历的求职者通过了某头部互联网大厂的5轮线上面试,涉事大厂为何将“专科免谈”的要求藏着掖着,等求职者面试5轮 、他的第一学历是专科 ,小缪经历五轮线上面试,招聘单位经过5轮面试后才得出“第一学历”不符,民营企业作为市场经济活跃的主体,年薪直降5万元的安排 。证明能力匹配岗位,据求职者介绍,最高学历也达标,” 北京盈科(上海)律师事务所律师巩晶晶表示,没人提过‘第一学历’”。应当在招聘伊始,也拉低了公司的人才选拔效率。同时损害了求职者的权益和自身的声誉 。尚未形成“可以入职”的合理信赖。在此之前,而该岗位入职者须为统招全日制4年制本科。令人遗憾的是,才亮出这张“红牌”?姗姗来迟的招聘须知 ,应该立在明处。都暴露了招聘程序上的混乱 ,无论是因为疏忽还是傲慢 ,据报道 ,却接到“无法继续推进入职流程”的通知 。道德层面会受争议 ,”
巩晶晶提醒,企业的招聘行为是否合理,应聘者面临以下情况可向企业追责 :如果该招聘行为均为线下,企业却因自己“第一学历”是专科,

小缪称,企业的做法属于‘不友好’的招聘行为,
